敏捷開發

以人為本、迭代式的軟體開發方法論

敏捷宣言

敏捷開發於 2001 年由 17 位軟體專家共同發布敏捷宣言,強調四個核心價值觀:

十二原則

  1. 最高優先級是透過早期和持續交付有價值的軟體來滿足客戶
  2. 歡迎改變需求,即使在開發後期也歡迎
  3. 頻繁交付可運作軟體(數週而非數月)
  4. 業務人員和開發人員必須每天在一起工作
  5. 專案是由動機充足的人構建的
  6. 面對面交談是最有效的溝通方式
  7. 可運作軟體是進度的首要衡量標準
  8. 可持續的開發速度
  9. 持續關注技術卓越和良好設計
  10. 簡約——最大化未完成工作量的藝術
  11. 自組織團隊產生最好的架構和設計
  12. 定期反思並調整行為

Scrum 框架

Scrum 使用固定的時間盒(Sprint)進行迭代式開發,每個 Sprint 通常為 2-4 週。角色包含產品負責人(Product Owner)、Scrum Master 和開發團隊,透過 Sprint 規劃、每日站立會議、Sprint 審查和回顧會議來持續改進。

看板方法

看板(Kanban)通過視覺化工作流程、限制在製品數量(WIP Limit)、管理流程來實現持續交付。與 Scrum 不同,看板沒有固定的迭代週期,適合維運類和支援類團隊。

極限程式設計(XP)

XP 強調工程實踐,包括結對編程、測試驅動開發(TDD)、持續整合、集體程式碼所有權、簡單設計、重構等。XP 將敏捷原則落地到具體的程式碼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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